中古丝路文明的见证者——唐代的葡萄酒及其器用

 

 

摘要:葡萄酒在唐代是丝绸之路贸易中的重要商品之一,目前考古发现的唐代墓葬和遗址中也出土了很多有关葡萄元素的器物。本文重点梳理葡萄酒在唐代的发展历史以及唐代的葡萄酒酿造技术,并结合出土资料和馆藏唐代相关器物,以期说明葡萄酒及其器用是唐代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见证者。

 

 

 

葡萄,又写作葡陶、蒲桃、蒲萄。putao一词是外来音,关于它的音源有希腊语、波斯语、粟特语、大宛语等不同来源的说法。从目前已知的考古发掘来看,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最早种植葡萄树并且酿造了葡萄酒,后来在公元前4000年传至埃及。然而也有学者认为最早酿造并流行饮用葡萄酒的国家也有可能是波斯。

 

 

 

一、 唐代以前葡萄和葡萄酒在中国的发展

 

 

1987年在新疆和静县察吾沟1号墓出土的公元前8-5世纪的彩陶,因其绘有葡萄纹饰,考古学者由此推测中国新疆地区可能很早就种植了葡萄。然而中原地区开始种植葡萄,大约晚至西汉武帝时期,因张蓦出使西域带回了葡萄种子才加以培植。关于西域葡萄酒究竟何时输入中国,目前已知的史料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北魏时期,粟特人沿丝绸之路将葡萄酒输入中国。到6世纪中叶,中原地区饮用的葡萄酒仍然经由西北输入,史料表明当时只有少数贵族见过或品尝过葡萄的滋味,可见中国北方种植葡萄的规模仍然很小。

 

 

 

二、唐代的葡萄酒及其酿造技术

 

 

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首次记载了长安城自酿葡萄酒。《唐会要》卷一〇〇记载:“葡萄酒,西域有之,前世或有贡献,及破高昌,收马乳蒲桃实于苑中种之,并得其酒法,自损益造酒,酒成,凡有八色,芳香酷烈,味兼醍醐。既颁赐群臣,京中始识其味。”这表明唐太宗时期京城不仅种植了马乳葡萄,而且还自酿了葡萄酒且口感不错。

 

根据敦煌文书《沙州伊州地志》(S.367)记载,唐贞观年间(627-649),粟特人康国大首领康艳典带众在鄯善重建胡人聚落典合城(石城镇),并在南去石城镇四里处建“蒲桃城”,于城中种植葡萄。盛唐时期,中国北方地区已经有不少地方种植葡萄。其中,河东地区不仅种植葡萄,还盛产葡萄酒。李肇《唐国史补》记载8-9世纪间的各地名酒时,曾提到:“河东之乾和葡萄”可见(今山西)河东地区的乾和葡萄酒非常有名,而其葡萄酒的酿造历史或许可以追溯到唐开元年间以前。

 

 

研究发现唐代葡萄酒酿造业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即北方盛南方衰。在盛唐时期北方地区葡萄酒的酿造和销售主要出现在一些胡人聚居区。唐代粟特人是丝绸之路贸易的重要担当者,他们在丝路沿线建立了很多贸易据点。葡萄酒是他们从西域带到中土的重要商品。同时期,突厥人在亚洲北部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汗国,他们和粟特人混杂相处。粟特和突厥民族共同对葡萄酒的传播起到了重大作用。

 

 

国内考古发掘的虞弘墓、安伽墓、史君墓等一批北朝至隋代粟特人首领的墓葬为学者们研究粟特文化提供了一手资料。这些墓主人的石椁床图像中有很多饮用葡萄酒的宴饮场景。

 

 

 隋 虞弘墓宴饮乐舞图及其局部线图

1999年山西太原市晋源区王郭村出土

山西博物院藏

 

其中,隋代虞弘墓石椁上的酿葡萄酒图,形象生动地描绘了胡人从踩踏葡萄到把酿好的酒装到酒瓮中,以及搬运酒坛的情形。

隋 虞弘墓酿葡萄酒图及其线图

1999年山西太原市晋源区王郭村出土

山西博物院藏

 

有学者认为,唐代葡萄酒酿造属于胡人的“专利”。这一技术是他们开设手工作坊或者经营酒店的本钱,为了谋生一般不会轻易传授他人。如果遇到战乱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胡人被迫迁徙流动,那么其葡萄酒酿造作坊也会随之搬迁。所以,汉人一般无法获悉葡萄酒的酿造方法。由此可知,唐代葡萄酒酿造的这种“技术壁垒”造成它终究无法大规模普及和推广。

 

关于盛唐时期的葡萄酒是否可以自给自足,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法国学者童丕(Eric Trombert)先生认为,盛唐时期来自吐鲁番、凉州等地的葡萄酒已经可以满足国内的需要,而粟特人当时的贸易商品通常是马、皮毛或者其他易于携带的贵重物品,并非葡萄酒。对此观点,葛承雍先生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当时葡萄酒的生产主力仍是西域中亚,即使中原胡人可以在当地酿造,但因规模小、产量低、味道涩,且为了垄断葡萄酒经营,他们不可能积极向中原人推广自己的酿酒法。所以,其酿造的葡萄酒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

 

 

葡萄和葡萄酒在唐代丝绸之路沿线是重要的商品,葡萄园种植和葡萄酒酿造往往是一体经营。根据考古出土的7-10世纪高昌回鹘文文书中诸多对葡萄园买卖、租佃;用葡萄酒抵押买卖物品的记载,证明葡萄酒在当时可以起到等价交换的作用。另外,出土文书中还记载葡萄酒是官府征收的重要赋税之一,一般都以千斛计算,可见税费之高,产量之大。《新唐书·地理志四》记载西州交河郡(吐鲁番)土贡蒲萄酒浆,说明葡萄酒是作为当地的例行常贡物品。

 

 

 

三、唐代饮用葡萄酒的器用

 

唐代著名边塞诗人王翰曾在《凉州词》中写到:“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可见,此处饮用葡萄美酒用的是夜光杯。关于夜光杯的材质学界主要有玉器和玻璃器两种观点。

 

玻璃器与陶瓷器同属硅酸盐领域。玻璃是埃及人的发明,在埃及先王朝巴达里文化期(公元前5000年-公元前4500年)已经出现挂釉的冻石,为了满足社会对于青金石的大量需求,埃及人利用挂釉的冻石制造出色彩艳丽的人工石制品。

 

 

人类现存最早的玻璃品发现于距今四千多年前的两河流域(公元前3000年左右)。中国境内的玻璃品出现则相对较晚,距今约二千五百年。不同于域外的钠钙玻璃,中国古代玻璃的显著特征是含钡。考古出土的战国中晚期镶嵌饰物使用的玻璃珠的化学成分是以氧化铅和氧化钡做助熔剂的铅钡玻璃,这种含钡的玻璃是世界其他古玻璃从未出现过的。

 

 

深圳望野博物馆藏唐代器物中,有非常珍贵的玻璃品(图1、图2),这些精美的玻璃瓶和玻璃杯可用来盛放和饮用葡萄酒等液体。其中,(图1)这类玻璃品,在陕西法门寺、何家村出土物中都有类似玻璃器皿,属于舶来品。由此说明在唐代这类玻璃器已流入长安、洛阳及周边地区,是名贵的奢侈品。

唐 菱格花长颈玻璃瓶

深圳望野博物馆藏

 

 

唐代的饮酒器相较过去,更多的使用金、银器。其中,有一类称为“高足杯”(图3)的器型,其造型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为杯体,用来盛装液体;下部是器足,具有放置和手执的功能。研究发现,唐代高足杯的形制特征多源于罗马地区,但同时也不否认受萨珊波斯和粟特地区文化的外在影响。这类高足杯除了金、银质地外,还出现了不少铜、锡、陶瓷的仿制品。考古发掘的隋代虞弘墓、北周安伽墓等粟特人首领的墓室图像中就常见到高足杯,荣新江先生认为,这表明高足杯是胡人饮酒的主要器用。

唐 旋纹银高足杯

深圳望野博物馆藏

 

唐 铜高足杯

深圳望野博物馆藏

唐 三彩高足杯

深圳望野博物馆藏

 

除了上述这些直接与葡萄酒饮用相关的器物外,唐代关于葡萄的题材在陶瓷器、金银器、砖雕、壁画、纺织品上亦可常见,尤其在铜镜中有一类葡萄镜颇为流行。这表明唐人对葡萄的认识已经非常广泛,另从唐代诗人对葡萄美酒的诸多描述中也可窥见一斑。

 

 

四、结语

综上可知,葡萄与葡萄酒是一种外来文化,它的传入是汉唐文化积淀的结果,是中外文明交流的见证。葡萄酒在唐代不仅是官府征收的一种重要税赋,在丝绸之路各族贸易时,葡萄酒还是一个重要的交易物。从文献记载、出土资料和馆藏器物,可以发现无论是奢侈的玻璃制品,还是独特的金银酒具,饮用葡萄酒和享用这些精美器用的人群在唐代都主要是贵族阶层。唐代安史之乱后由于中西交通受阻,加之中唐之后汉地各处“榷酒”收取酒税严厉打击葡萄酒私酿等政策,导致葡萄酒的酿造在中原地区逐渐衰落甚至萎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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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9-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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